防火管理人複訓
  • 地區:台中
  • 時數:6小時
  • 費用:1600
    報名截止日至:6/5下午15:00前
  • 時段:日間
  • 日期:112年6月8日 【預定開課】
  • 說明:

    1天 (報到時間為08:30,課程時間請先預留09:00-16:00)

  • 備註事項:中午不供餐
備註

◆報名後,請將結業證書傳真;mail或官方Line給本會。 ◆因每班人數有限,本會將以報名相關文件繳交齊全及完成繳費者為優先排入,額滿時直接順延至下一期,毋須重新報名。 ◆課程期間請攜帶個人身分證明文件(需貼示照片),以利課程期間查驗身份。

課程介紹

1.依配合政府最新消防法令規定,透過教育訓練積極培養各類場所防火管理人才,參  與消防安全防護工作。 2.據84.8.11修訂之『消防法』第十三條及85.6.26修訂之『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十三  、十四條規定:「一定規模以上共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  人....」,防火管理人「...並需經省(市)、縣(市)消防機構或中央消  防機構認可之專業機構講習訓練合格領書始得充任。前項講習不得少於12小時。」  ,每三年至少一次 3.依內政部消防署「(八十六)消署預字第八六0一六四三號」函核准辦理。

測驗方式

訓練期滿後,參加本會辦理之「期末測驗」,測驗合格者頒發「結業證書」。

注意事項
中午不供餐

資格限制/所需文件

資格限制

須具備防火管理人初訓證書

所需文件

※請學員於開課當天攜帶下列證件: 1、防火管理人初訓結業證書 (確定上課請先回傳!) 2、身分證正、反影本1份 (確定上課請先回傳!) 3、相片2張(1吋) 官方line:@161avxwf

回訓說明

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規定,防火管理人每三年至少應接受講習訓練一次,無正當理由不接受講習訓練者,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得通知管理權人限期改善。

繳費方式
1.現金(支票)繳費
可親洽各區職訓中心辦理繳費(現金/即期支票均可),或來電洽詢。
※報名後請勿直接匯款,待本中心寄送上課通知後繳費。

2.匯款繳費
合作金庫銀行 仁愛分行(代號:006)
帳號:0855-87-1000633 
戶名:中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學會
報名方式(擇一)
1.網路報名、2.傳真報名

承辦人
劉肇文先生 分機 15
電話:(04)2265-4040
傳真:(04)2265-3335

課程上課科目

  1. 防火管理對策【2 小時】
  2. 教育訓練方法【3 小時】
  3. 測驗【1 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