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作業主管

課程資訊

上課時數
18小時
上課資格
無限制
回訓說明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九條規定,勞工應每三年接受六小時之在職教育訓練。
課程簡介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1條規定,雇主對擔任下列作業主管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有害物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如有機溶劑、鉛作業、四烷基鉛、缺氧作業、特定化學、粉塵作業、高壓室內作業等主管人員皆須接受18小時專業訓練。
適用範圍
EX.電子工廠、電池工廠、油漆...等鉛作業場所管理、監督相關人員。
測驗方式
訓練期滿後,參加本會辦理之「期末測驗」,測驗合格者頒發「結業證書」。
授課科目
  1. 鉛作業作業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規【2.0 小時】
  2. 鉛中毒預防規則【3.0 小時】
  3. 鉛之主要用途及毒性【2.0 小時】
  4. 鉛之測定【2.0 小時】
  5. 鉛作業環境改善及安全衛生防護具【3.0 小時】
  6. 通風換氣裝置及其維護【3.0 小時】
  7. 鉛作業安全衛生管理與執行【3.0 小時】
  8. 期末測驗【1.0 小時】
D002鉛作業主管近期開課簡章
確定開課
【台南】【假日】 113年4月28日
【中西區-台南教室】
確定開課
【桃園】【日間】 113年5月13日
確定開課
【台南】【假日】 113年6月2日
[善化區-善化教室]
確定開課
【高雄】【假日夜間】 113年6月21日
預定開課
【高雄】【日間】 113年5月13日
預定開課
【中壢】【日間】 113年5月20日
預定開課
【高雄】【夜間】 113年5月20日
預定開課
【高雄】【假日】 113年6月2日
預定開課
【台北】【日間】 113年7月2日
〔忠孝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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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夜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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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日間】
請先報名
【台中】【日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