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作業主管在職訓練(回訓)

課程資訊

上課時數
6小時
上課資格
須具備鉛作業主管結業證書且擔任相關工作者,每三年應至少參加6小時之在職教育訓練。
課程簡介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擔任相關業務者,除取得結業證書外,另需定期參加在職回訓。
測驗方式
本項訓練免測驗。
授課科目
  1. 鉛作業作業相關法規說明【3.0 小時】
  2. 鉛作業作業災害處理說明及職業災害案例探討、預防【3.0 小時】
  3. 勞工安全衛生法規說明【3.0 小時】
  4. 職業災害處理說明及職業災害案例探討、預防【3.0 小時】
  5. 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說明【3.0 小時】
  6. 鉛作業職業災害案例探討及預防【3.0 小時】
M010鉛作業主管在職教育訓練近期開課簡章
確定開課
【中壢】【日間】 113年4月10日
確定開課
【桃園】【日間】 113年4月18日
預定開課
【高雄】【日間】 113年4月26日
預定開課
【台中】【日間】 1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