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管理師
  • 【實體課程--抵充43小時】〔北平教室〕
  • 地區:台北
  • 地點:北平教室(台北市北平東路16號9樓)
  • 時數:43
  • 費用:10000(43小時)
  • 時段:夜間
  • 日期:112年5月16日 【預定開課】
  • 說明:

    每週二、四 上課日期:5/16-7/13;上課時間:1830-2130 部份課程1800開始

  • 備註事項:〔忠孝教室〕
備註

◆本期可報名參加112年度第三梯次技術士技能檢定;欲參加技能檢定,取得職業安全管理甲級技術士證者【報檢資格請參考-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檢定考報考資格】

本梯次上課時數為43小時者。(抵充上課資格限制:管理員訓練時數115小時,且結訓日期起算未超過二年並領有期滿證明者。)

◆※因每班人數35名為限,本會將以報名相關文件繳交齊全及完成繳費者為優先排入,額滿時直接順延至下一期,毋須重新報名。

課程期間請攜帶個人身分證明文件(需貼示照片),以利課程期間查驗身份。

課程介紹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之規定,平時僱用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之第一類事業單位,應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 43小時課程:管理員訓練時數115小時,且結訓日起算未超過二年並領有期滿證明者。管理員結訓超過二年者須參加130小時課程。

本課程屬甲級技術士之訓練課程,結訓後憑該期滿證明、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乙級技術士證及5年以上工作經歷證明即可報考職安類甲級技術士檢定考。

測驗方式

於課程最後一堂後,參加本會辦理之「期末測驗」,測驗合格者頒發「期滿證明」並依本項訓練證書及其他相關文件,報考勞動部舉辦之技術士技能檢定。 。 職安人員檢定專區: https://www.cshm.org.tw/AccreditationExam/Index

注意事項
〔忠孝教室〕

資格限制/所需文件

資格限制

1.43小時課程:管理員訓練時數115小時,且結訓日起算未超過二年並領有期滿證明者。
2.130小時課程:具管理員結業證書。

所需文件

學員辦理報到時請攜帶下列證件:

  1. 一吋半身脫帽照片(光面紙)乙式3張。
  2. 新式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3.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期滿證書影本
回訓說明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九條規定,勞工應每兩年接受12小時之在職教育訓練

繳費方式
1.現金(支票)繳費
可親洽各區職訓中心辦理繳費(現金/即期支票均可),或來電洽詢。
※報名後請勿直接匯款,待本中心寄送上課通知後繳費。

2.匯款繳費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 台北忠孝分行(代號:805)
帳號:03100-400-107-966 
戶名:中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學會
報名方式(擇一)
1.網路報名、2.傳真報名

承辦人
黃靜怡小姐 分機 22
電話:(02)2321-8195 (請直撥承辦人分機,若不知分機請撥9總機)
傳真:(02)2356-0097

課程上課科目

  1. 勞動法簡介(含勞動檢查法規)【3 小時】
  2. 職業安全衛生法規【3 小時】
  3.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6 小時】
  4.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3 小時】
  5.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2 小時】
  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3 小時】
  7.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3 小時】
  8. 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3 小時】
  9. 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3 小時】
  10. 缺氧症預防規則(含局限空間危害預防)【3 小時】
  11. 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預防概論【3 小時】
  12. 職業災害調查處理與統計(含實作一小時)【3 小時】
  13. 安全衛生監測儀器(安全及衛生各二小時)【4 小時】
  14. 電氣安全【3 小時】
  15. 機械安全防護【3 小時】
  16. 個人防護具【3 小時】
  17. 工作場所設計與佈置【3 小時】
  18. 系統安全與失控反應控制【4 小時】
  19. 損失控制與風險管理【4 小時】
  20. 火災爆炸危害預防【3 小時】
  21. 勞動生理【2 小時】
  22. 測驗【1 小時】
  23. 勞工健康法規簡介(含勞工健康保護規則、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等)【2 小時】
  24. 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2 小時】
  25. 有害物質危害預防法規(含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鉛中毒預防規則、粉塵危害預防標準、四烷基鉛中毒預防規則等)【3 小時】
  26.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及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2 小時】
  27.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3 小時】
  28. 危害性化學品管理相關法規(含危害性化學品評估及分級管理辦法、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管制性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許可管理辦法、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3 小時】
  29. 製程安全評估定期實施辦法【3 小時】
  30.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相關管理法規(含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申報登錄辦法、機械設備器具監督管理辦法等)【3 小時】
  31. 組織協調與溝通(含職業倫理)【2 小時】
  32. 營造作業安全【3 小時】
  33. 危害性化學品危害及評估管理【3 小時】
  34. 作業環境控制工程【3 小時】
  35. 具有特殊危害之作業相關法規(含高溫作業勞工作息時間標準、重體力勞動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精密作業勞工視機能保護設施標準、高架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等)【2 小時】
  36. 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及設備安全相關法規(含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等)【3 小時】
  37.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含承攬管理、採購管理及變更管理)【4 小時】
  38. 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之製定(含實作1小時)【2 小時】
  39. 安全衛生管理規章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之製定(含實作2小時)【6 小時】
  40. 工作安全分析與安全作業標準之製定(含實作2小時)【4 小時】
  41. 職業安全進階導論【3 小時】
  42. 風險評估(含施工風險評估)【2 小時】
  43. 人因工程【3 小時】
  44. 職場健康管理(含身心健康危害、菸害防治及愛滋病防治)【2 小時】